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在如今经济发展迅速的社会,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企业的一把手如总经理、董事长,一般被称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那么法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什么用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的适用范围又是怎样的?接下来,企常青的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公司法人代表
1、定义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
2、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的适用范围如果是一般的商事来往,法人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一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上面有记载,工商也发一个法定代表人的证书!法人代表是法人给与授权处理具体事项的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就可以了!授权就开上一个证明写明该法定代表人授予谁什么时候处理什么事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该单位承担加盖单位公章。(最好把身份证复印件也附上)如果单位比较大,也可以自己印制一些授权的证书(但要严加管理)一般签合同就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再加盖他们的公章(有合同专用章的也可以)就可以了,如果是他人签字那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
综上所述,小编为您介绍了什么是公司法人代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的适用范围,当然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相对应的,既然享有了一定的权利就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法人来说,任务还是非常艰巨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企常青工商财税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