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伙公司设立流程及费用
在全民创业的今天,一些想创业的朋友在资金和资源上互补,就会选择合伙一起创业,由朋友变为合伙人,共同出资,一起来经营,那么什么是合伙企业呢?合伙企业设立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企常青的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有关合伙企业的问题。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二、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四、合伙企业如何注册 合伙企业成立流程
1、需准备的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合伙企业注册流程:(1)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受理、审查和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3、合伙企业代办登记费用:营业执照代办费用为500元起、注册地址5000元/年、代理记账200元/月。
以上就是企常青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合伙企业设立流程的具体内容,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一起出资,有经营场所,必须达到合伙经营的条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发营业执照,同时缴纳必要的登记注册费才可以正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