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总公司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设立分公司,而日后要是分公司发展壮大了,同样也可以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当然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呢?企常青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为: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 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公司设立的条件与分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具体的不同之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小编在此就不赘述了。要是您还想了解更多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方面的知识,不妨来电咨询我们企常青网站的在线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问题,切实帮助您解决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