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侵权犯罪新趋势----私服、外挂
网游侵权犯罪新趋势----私服、外挂
此前的2011年9月,同款游戏的另一个“外挂”团伙因严重干扰游戏健康,案情曾一度惊动公安部,该团伙成员最终在公安部的督办下被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抓获。
近日,广东省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侵犯互联网游戏著作权案件,制作网络游戏《穿越火线》“外挂”“月影”的不法分子在广东阳江被抓获。据了解,《穿越火线》是目前国内同时在线人数最高的网络游戏,而“月影”则是该款游戏中被使用频率最高的“外挂”。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等多个部委就明文确定了“私服”、“外挂”的非法性质,并联合发起了打击这一现象的行动。但多年以来,“私服”、“外挂”不仅没有消失,反而不断更新换代,无孔不入,严重破坏了网络游戏的平衡性,甚至拖垮了多个曾经风靡一时的网络游戏。
一个“外挂”倒下了,另一个“外挂”又兴起,这几乎是近年来在网游行业不断上演的剧目。
“作为国内最大的网络游戏运营商,我们十分关注对‘私服’、‘外挂’的打击,2011年就配合15个省、市警方刑事立案这类案件1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达30余人。”腾讯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周文(化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现在整个游戏行业都十分关注对‘私服’和‘外挂’的打击,但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网游行业侵权犯罪的形式在不断升级,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地下黑色产业链,且有明显的集团化、跨境化趋势,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打击,整个产业的发展都会面临威胁。”
半年盈利30余万 游戏玩家成“外挂”大鳄
2011年12月初,深圳市南山区警方接到腾讯游戏报案,称有人针对该公司代理运营的《穿越火线》游戏开发了一款名为“月影”的“外挂”程序。这款“外挂”为玩家提供了“透视”、“无后坐力”、“刀刀重刀”等功能,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和公平性,给合法用户带来了极为恶劣的体验。
接到报案后,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该所民警黄常清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月影”“外挂”的技术对抗能力非常强,“外挂”保护也做得很牢固,因此通过游戏后台对“外挂”进行直接分析的难度很大,打击起来很困难。
“为了对抗‘月影’,我们的技术团队付出了很多努力,最激烈的时候,游戏一天要更新8次之多,但‘月影’更新速度也极快,在技术上双方陷入‘苦战’。”周文也向记者回忆了打击之初遇到的困难。
最终警方通过大量走访排查,成功锁定“月影”制作者林强(化名)的身份。林强系《穿越火线》游戏资深玩家,经常通过“外挂海”等网站论坛与他人学习、交流“外挂”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更与“云端”、“卡哇伊”、“大飞”等《穿越火线》游戏“外挂”的作者关系密切。
2011年4月,“云端”、“卡哇伊”、“大飞”等3个“外挂”相继被公安机关端掉。林强从此开始了“月影”的开发,最终让该“外挂”在《穿越火线》游戏的“外挂”总体使用率中超过60%,而他也逐渐在该款游戏的“外挂”圈中声名大噪。
据黄常清介绍,林强年仅21岁,在经营“月影”的半年时间内,他非法获利高达30余万元。正是在如此巨额利益的驱动下,林强从一名游戏玩家逐步蜕变成“外挂”大鳄。
然而,法网恢恢。2011年12月30日7时,刚刚通宵更新完“月影”,正准备上床睡觉的林强被警方抓获。
侵权新招频出 影响网游业健康发展
据黄常清介绍,当前网游侵权案件整体呈现出作案人员低龄化、集团化,作案手段跨境化、平台化等趋势,各种侵权行为交织混杂,违法成本低、追诉成本高、影响周期长,严重影响了网游业的健康发展。
周文和他带领的团队与“私服”、“外挂”对抗多年,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年来,公司十分关注对“私服”和“外挂”的应对,但网游侵权犯罪不断创新手法,呈现出许多新趋势,应对侵权的难度在不断加大。
“最突出的新特点就是‘外挂’技术相互共享。”周文介绍,以前,“外挂”一般都是制作者自己直接出售,采取直接付费使用的模式。这样,“外挂”团伙之间为了争夺利益,一般不会相互合作。“在这种情况下,‘外挂’团伙中很容易出现一家独大的情况,生意最好的团伙常常有上千万元的收入。所以,打掉一个大团伙,震慑效果非常明显”。
但近年来,周文和他的同行们发现,随着刑事打击、技术对抗的加强以及“外挂”圈内同业竞争加剧,“外挂”的核心技术逐渐趋向共享。“即通过共享技术,免费提供‘外挂’一起吸引更多的用户流量,再通过‘网络广告联盟’,实现将流量变成收益。”周文说。
黄常清也发现,在这种趋势下,过去以公司形式出现高调运营的“外挂”、“私服”犯罪团伙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联系更为密切、行动更为隐秘、人员更加分散的小型犯罪团伙。
对于网络游戏而言,还有一个致命的威胁,那就是“私服”。不久前,CSDN、天涯社区等知名网站被黑客盗取数据库信息事件,使整个互联网行业人心惶惶。《法制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得知,网游产业其实一直都不乏黑客的渗透,根据现有的信息,目前国内多家大公司的多款游戏源代码已经在黑客圈中流传,根据完整度不同,价格在3万至8万元之间。而许多“私服”就是源自黑客盗取的游戏源代码。
“公安机关在不断加强打击力度,不法分子也在改变生存策略,向境外转移就是一个新的动向。具体表现在:一是更多使用境外服务器,;二是核心人员躲避在境外。”黄常清说。
取证定罪难 相关法律亟待细化
对于这些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犯罪行为,尽管各地警方一直在加大打击力度,但形势依然严峻,阻力重重。在打击“外挂”、“私服”等网游侵权行为时,取证、定罪一直是各级司法机关无法回避的两大难题。
“用户是虚拟的,服务器在境外,被侵害者往往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获取侵权者的具体信息,也就难以找到具体的侵权人。对公安机关来说,搜集电子证据是一大难点。”黄常清说,应尽快提高电子取证的技术水平,加大对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
之所以要通过民事责任追究来提高违法成本,周文解释说:“由于‘外挂’程序一般并不直接复制服务器端程序,因此难以适用著作权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论处,违法成本较低,难以形成法律威慑力。不法分子被处理后,他们往往都没离开原来的圈子,只是退居幕后,通过提供技术支持或出售技术模块来牟利。”
2011年1月10日,被网游界视为“外挂”、“私服”定罪量刑标准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正式发布,这在不少人看来,打击“挂外”和“私服”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
“但事实上,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将复制和发行列为行为客观标准,而‘外挂’案件只是利用了一段程序代码而已,实践中很难认定为复制行为,因此目前大部分案件仍然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理。”周文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网游界都在期盼立法部门能够尽快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法律犯规,对“外挂”、“私服”等网游侵权行为给予精确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