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要修改版权法 为“图书数字化”扫障碍
按照集体诉讼案的判决,谷歌公司已经和美国的作家以及出版商达成一致协议,作家能够从图书在线销售收入中获得63%的收益。谷歌图书搜索业务的此种举动,解决了美国版权纠纷,同时唤醒了欧盟对“图书数字化”的重视。为“图书数字化”扫清障碍,因此欧盟也开始从修改版权法入手。欧盟委员会马上要对目前的不合理的版权法进行整理修改,为网络在线销售图书做好预备工作。
最近,欧盟信息部和媒体部专员Viviane Reding和互联网市场服务部专员查理-麦克理维(Charlie McCreevy)举行了为期一周的“图书电子化”会议,讨论修改现行不完整的版权法,以满足“图书数字化”发展的需求。
现在欧盟没有相对完整的版权法,只有百分之一的图书在网上有售。欧盟委员们说:“如果我们的数字化持续缓慢,将会影响欧盟文化的长期发展。”
对于那些绝版的图书,或是称做“孤儿著作”的图书,版权持有人现在都无从找寻。两位欧盟委员尤其对关于绝版作品和”孤儿著作“版权的法律规定质疑,而这类图书占欧洲藏书管的90%。
欧盟委员说:“我们需要重新研究现状欧洲版权法律体系,我们要反思一下:现在版权法的框架仍适应当今的数字时代发展需求吗?”
对于该现状,欧盟委员正计划向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报告,他们称他们的提议会有助于打破现在支离破碎的版权法律体系,从而为欧盟新一代文化发展打下基础。
同时,欧盟呼吁私营部门也给予一定的支持,他们称图书的数字化需要政府公共部门的引导,同时也离不开私营机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