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4家单位同吃侵权一官司一
新疆14家单位同吃侵权一官司一
部分单位被北京BEIJING某公司索赔三四千元 不服者上诉
“14家单位同时被一家外地公司起诉侵犯著作权,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吴晓敏说。
向作者购买作品版权,再向免费转载该作品的网站索取著作侵权赔偿金。年初,北京BEIJING三面向版权代理<华唯环球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以这种方式同时向新疆14家单位发起了著作权之战。
10月12日,记者从乌市中院了解到,从今年3月起陆续开庭审理的这些案件,目前已审结,除去个别因找不到被告或庭外达成和解等原因撤诉的以外,其他分别被开出 “罚单”3000元-4000元,不服判决的已上诉到高院。
被告:恶意索赔
据了解,今年1月18日,乌市中院收到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对首府14家企事业单位的起诉。被起诉的单位包括新疆商务网、新疆华夏益农网、新疆兵团信息中心、新疆天利期货、乌市农牧局、乌市气象局等,诉讼内容都是要求对方停止侵犯网络著作权。
作为被诉侵权进行赔偿之一的新疆兵团信息中心赔偿损失3000多元。该中心尤主任告诉记者,2005年5月24日,在该中心网站论坛上,有网民转贴了一篇署名廖星成的 《影响农民增收的十大问题》文章的部分内容,三面向公司称其与该文章作者签约,告他们侵犯网络著作权。该中心认为转贴的文章并未用于营利,只是学术上的交流,并怀疑三面向公司动机不纯。
据介绍,乌市中院于今年4月12日开庭审理了此案。但由于双方意见相差太大,无法达成和解,故此案在8月底才最终判决。新疆兵团信息中心表示不服已上诉到高院。
据被诉侵权的新疆商务网负责人赵一玮介绍,今年3月,他们接到法院传票,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起诉他们网络著作侵权。而在3月27日他赶到法院时,却被告知对方撤诉了,原因是没搞清起诉主体。
赵一玮认为,这种起诉其实就是钻了法律law的空子,合法但不太合情理。三面向公司的诉讼侵权赔偿行为有“恶意诉讼”的嫌疑。他说,从三面向公司起诉多是政府部门这一情况来看,就是一种“恶意行为”。因为赔偿金额不多,政府网站对这种索赔一般都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多数都是给钱打发了事。
原告:正当维权
对此案件,作为原告方的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自有一番说辞。10月13日,记者致电北京BEIJING采访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詹启智。
詹启智告诉记者,三面向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公司主要以组织策划创作、版权转让许可为主营业务。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同全国100多位作者签订了版权转让合同。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后,只要发现有网站转载了其“买断”的文章,势必提出索赔。用他的话说:“哪里有侵权我们就维权到哪里。”
据他称,三面向公司已将全国近300家网站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在2000元-6000元之间,他们这样做并非完全是为了索赔,更多的是要拿起法律law武器保护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o专利o}和著作权。
“对于著作权侵权、网络侵权等问题,国家在去年7月就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law,既然有法可依,就该严格执行,这也是加大对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o专利o}的保护力度。”乌鲁木齐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