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涉及的知识
专利维权涉及的知识
时间:2016-01-20 来源:整理
1、专利纠纷包括哪些情况?
(1)、专利申请权纠纷;
(2)、专利权权属纠纷;
(3)、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4)、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
(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的纠纷;
(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
2、专利侵权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
(2)、通过仲裁机构解决,请求仲裁;
(3)、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调解;
(4)、向法院起诉。
3、专利纠纷处理部门:
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4、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专利纠纷的行政诉讼:
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关于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在知道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6、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的专利纠纷:
仲裁的方式一般限于专利合同纠纷,如果合同双方当时人在有关合同中明确订立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就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上通过仲裁机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