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吗?设立分公司因该满足什么条件?
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吗?设立分公司因该满足什么条件?
"答:独资船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申请在其它港口城市设立分公司。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①独资船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付,开业满1年;② 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已有班轮船舶(含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合作形式)挂靠拟设分公司所在地港口;③ 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在拟设分公司的城市有经交通部批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满1年以上;④独资船务公司及其母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活动连续1年没有违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程序按照设立企业的规定办理。独资船务公司每增设一家分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12万美元以上。"
外商独资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