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提问:
请问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主要区别,比如说附加税都是在当地缴纳,那所得税是怎么核算方法,在账务和税务上,有哪些区别,分公司账务怎么处理?
专家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专家分析: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
分支机构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尤其是在办理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时,一般都写非独立核算,否则就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