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累算调整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进项税额累算调整表》填表说明
1、表中各月的第1、2、4、5、7、9栏:根据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1、5、7、8、12、14栏内容填写。
2、表中各月的第6栏(自动计算)=对应月份(第3栏+第5栏)/(第1栏+第3栏+第4栏+第5栏);
3、表中各月的第8栏填写对应月份能准确划分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同时用于应税与免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海关缴款书中固定资产和不能用于生产的边角料的进项税额、能准确划分只用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等。
4、表中各月的第10栏填写对应月份能准确划分转出的进项税额,如红字发票转出进项税额、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等。
5、表中各月的第11栏:根据当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
6、表中各月的第12栏按以下要求填列:
在填写本表第12栏时,应以各月实际已申报的按比例计算进项转出额填写,即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下“免税货物用”栏次。
特别注意,在填写时要把上一年度累算调整中处理的进项税额转出额进项剔除,以免影响本年度累算调增结果。
7、“本年合计”的第6栏=(“本年合计”的第3栏+第5栏)/(“本年合计”的第1栏+第3栏+第4栏+第5栏)。
8、“本年累算按比例抵扣应转出进项税额”=(“本年合计”的第7栏-第8栏-第10栏)*“本年合计”的第6栏。
10、“全年应调整进项税额转出额”=“本年累算按比例抵扣应转出进项税额”-“本年合计”的第12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