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调整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时间
省工商局称,根据施行的新的公司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年度检验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公司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时间也相应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煤矿企业年检,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有效许可证外,根据企业属地监管规定,还应提交属地工商所监管巡查记录汇总表。
按此规定,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各类企业,均应在规定时间到各级机关办理年检。此外,登记机关将对公司制法人企业依法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省工商局还决定,对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同时要求,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所在地工商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省煤监局已予公告撤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煤矿营业执照予以收缴,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公告的煤矿实施关闭,并催促这些煤矿到省工商局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