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出台鼓励发明专利的新举措
浙江:宁波市出台鼓励发明专利的新举措
为鼓励和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鼓励发明专利的新举措。宁波市在《关于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加大对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同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与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按一件计,每件分别资助6万元和2万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与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专利每件分别资助2万元和1万元。
为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引导、激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宁波市对确定为市级专利试点企业的,给予10万元资助,确定为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资助;确定为省级试点企业的,给予30万元资助;确定为省级示范企业的,给予40万元资助;列入国家级试点企业的,给予50万元资助,确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6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由市、县(市)、区各承担50%,主要用于企业开展专利管理体系建设及专利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