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检索的时间界限
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被授予专利权前都应当进行检索。检索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其目的在于找出与申请的主题密切相关或者相关的现有技术中的对比文件,或者找出抵触申请文件和防止重复授权的文件,以确定申请的主题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或者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检索的时间界限分为:检索现有技术中相关文献的时间界限与检索抵触申请的时间界限。
一、检索现有技术中相关文献的时间界限
审查员应当检索发明专利申请在中国提出申请之日以前公布的所有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这样作的好处是,审查员可以省去核实优先权是否成立的工作,除非出现了《专利审查指南》所述的需要核实优先权的情况,例如检索到在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间申请或公开的、影响其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二、检索抵触申请的时间界限
为了确定是否存在影响发明专利申请主题新颖性的抵触申请,审查员至少还需要检索:
(一)所有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向专利局提交的,并且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后十八个月内已经公布的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
(二)所有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向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交的,并且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后十八个月内公布的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的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以便检索出与该申请相同的、可能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的规定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而成为该申请的抵触申请的国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