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任务是什么?
专利申请提交之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进行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如果按照提前公开声明公开所申请专利的说明书,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审合格即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及时缴纳费用后,两个月左右即发证。
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公布该申请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主要任务是: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结束审查程序。
(2)审查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者随后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文件存在缺陷时,根据缺陷的性质,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或者直接作出文件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3)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是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提交;期满未提交或者逾期提交的,根据情况作出申请视为撤回或者文件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4)审查申请人缴纳的有关费用的金额和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费用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或者逾期缴纳的,根据情况作出申请视为撤回或者请求视为未提出的决定。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是否明显是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文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但不涉及专利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审查合格,即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