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批零企业能否以增值税发票开具返利
商品批零企业能否以增值税发票开具返利
咨询:我司是批零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所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开具所销售的商品及一些安维费等劳务费用,现有供应商要求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返利,不知能否开具?现特向您们咨询,请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答复内容: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的规定: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不得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