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年度审计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主要面向公众提供基金产品,在获得投资者的资金后,按照投资规范购买债券、股票等资产,以便于为基金购买者带来资产增值。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且检查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的规范性,相关政策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每年参与年度审计,并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年度审计需要哪些材料?
①原始凭证,总账,明细账、银行对账单等;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④上一年出具的审计报告;
⑤上年度12月或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⑥事务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基金管理人年度审计服务流程
1、评估价格(提供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2、确定价格/签署协议;
3、材料准备;
4、初稿出具并确认;
5、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不按时审计后果严重性?
1、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2、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上述内容为“基金管理人年度审计报告”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专门的会计事务所,以便于解决您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