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部门是哪里?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门是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当企业提交高新申报材料后,由专门的老师对公司进行审核,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予以审核通过,并发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其他城市及地区的企业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通过当地科委部门进行申报。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事宜。
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1号楼
一、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注册登记文件(1、由注册登记部门提供出具外方的资信材料信息和注册登记文件。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证件真实有效。);
(三)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如证书、变更手续、受让受赠协议、付款凭证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如研发活动立项、中期、验收等不同期间的文件、进度、投入、参与人员等相关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如合同、发票、样品、样机等相关材料,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如制度文件或协议等相关材料,应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申报内容一致。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
(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依据企业申报技术领域或所属行业特点,结合申报企业自身情况,说明应充分,逻辑关系明确,所述内容与证明材料名称统一。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企业员工花名册、社保缴费证明,科技人员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企业可自行选择,纸质原件1份);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组织管理架构、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投资资金来源、对外投资、自身及关联机构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2.投资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若未完成年度审计,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投资人为主要股东的,应当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3.投资人最近3年的纳税证明和由征信机构出具的投资人征信记录(境外金融机构应提供国际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
(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系统打印(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二、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1、企业申请条件评价:通过与企业管理层洽谈,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经营模式,查阅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通过高新认定条件测评,确定企业申请高新认定通过的可行性;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案:在签署服务合同后,根据对企业的了解,对现有的条件及差距进行分析,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案。方案包括基本条件分析、 核心知识产权分析、转化能力分析、组织管理分析、成长性分析;并确定资料准备所需时间、人员配合、所需费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准备:根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案,准备相关材料, 重点对知识产权进行充分的准备,对企业现有的只是产权能力进行整合,对不足部分通过认定和登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储备和转化能力。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财务进行分析,对近三年研发费、收入额、总资产额对比分析,并出具审计报告。
4、高新认定材料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向科委相关部门报送书面材料。
5、高新认定审查、公示通过后,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6、协助企业办理减免税申请,并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后续的咨询服务。
三、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科技人员
政策规定:
①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问题:部分企业研发人员主要是兼职形式进行工作,在提供资料上,材料提供不充足,既没有社保,也没有其他材料,只有人员的劳务合同,这部分人员因为材料不足,不能证明确实是公司的研发人员。
解决办法:针对兼职人员,企业应该提供劳务/兼职合同、工资流水证明(银行回单或者是个税申报记录)作为证明方式
2、研发费用
政策规定:
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问题:部分企业没有进行研发费用的单独核算,导致研发费用界定不清晰,企业实际研发费用与专项审计报告出入较大
解决办法:财务人员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研发费用明细账/辅助账,规范研发费用口径,减轻高新申报时财务的压力
3、高新收入
政策规定: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问题:针对销售产品的企业,因为北京制造型企业的外迁,产品一般是为委托加工,企业以购买方式从受托方取得再加价销售的,这部分的收入可能会被认定为商贸类型的企业
解决办法:企业要做好闭环材料的准备,从代工合作协议到企业销售产品合同文本中都必须能证明是企业的自有产品或者技术。
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中使用了软件著作权的话,在核查过程中会审核软件著作权与对应的可运行软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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