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合伙企业是我国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的是:有限合伙企业纳税更少一些,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展过程中,有限合伙企业用途很多,比如:员工持股平台、税务筹划、投资型平台等,原因在于有限合伙企业有着不错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一、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二、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根据现行规定,涉及到的税收(含随税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一般有:
1、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4%);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或5%或1%,视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城市或县城建制镇或农村地区);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1%);
4、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所得额级距,适用税率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5、印花税{分别按建立的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总帐确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5/10000;其他帐簿:帐簿本数*5元/本];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标的金额*3/10000)申报缴纳};
6、车船使用税(按载客量或载重量定额缴纳,每年纳税一次);
7、房产税(自用房产,房产原值*(1-30%)*1.2%,每年计算应纳税额一次,可以分期缴纳。)
三、有限合伙企业税务筹划注意事项
1、更换企业的持股模式;
通常,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选择直接持股的方式,这种持有方式需要合伙人缴纳20%的分红个税。哪怕采用税务筹划,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操作的范围也不大。在这个时候如果选择通过合伙企业的方式持有股份或者有限公司来持股,以此争取更为灵活的范围。
2、调整奖金的发放模式;
如果合伙的分红额度少于50万,企业可以选择合理的计算方式,将分红转变为年终奖并发放给个人,与此同时,合伙企业采用工资发放的形式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此方法需要企业合理计算纳税的临界值。
3、将企业的利润进行适度转移;
企业的经营者可以选择成立多个个体工商户或者相关联的公司,再利用与企业相关联的交易将利润转移,就可以用有关的个体户或公司以最大程度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在此过程中,经营者需要留心,企业在进行利润转移的时候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定价,不让企业陷入税务风险中。
4、合理采取适合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洼地是企业合理享受税收优惠的选择之一,合伙企业可以将企业的分红转移到税收洼地,将其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服务性收入,还可以对个税进行核定征收,综合税负低至2.56%。
四、我国各城市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明确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自然人的税收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的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个体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依5%—35%税率在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仍按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以法人合伙人名义在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对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参与执行业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在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法人合伙人可在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到法人合伙人投资者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合伙人的纳税方式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可按规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宁波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私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注册个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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