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应委托专人进行,例如:律师、知识产权顾问等,确保商标能正常注册下来。商标异议是指商标通过商标部门的初审以后,商标部门将商标注册信息对外进行公示,此时会有其他人对商标提出异议。如果我们无法应对商标异议,则商标无法注册成功。我们进行商标异议,并针对异议理由进行答辩:
一、商标异议答辩流程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二、什么是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三、商标驳回复审都需要哪些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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