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有不同的企业类型,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要的材料也各有差异,因此建议在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先对自己所需要的材料进行一下了解,并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那么,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企常青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为您整理介绍。
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注册公司查询名称;提供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2、租写字楼;提供租房合同与房产证(商务办公房)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去银行开立公司的验资帐户:所有股东,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验资资金、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
5、办理验资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材料齐全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申请营业执照: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开业登记申请、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负责人的证件照;
3、店铺的场地证明材料。如果是自有房产就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如果是租赁的场地就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
三、民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其中要写明拟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以及名词解释、业务范围和申请理由等信息,并且要求举办者签字或盖章;
2、需要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文件中要注明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
3、还需要提供是否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等证明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由开办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4、另外,需要提交有效的住所使用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或者房产单位出具证明,也可以是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但需要注意租赁合同必须一年以上;
5、需要提供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6、最后,还需要准备符合要求的验资报告,并且要由会计事务所或者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审验后出具。
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上述内容为“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介绍,如果您存在其他疑惑,可咨询企常青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