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流程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的制度。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流程。
一、准备专利权无效宣告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效宣告请求书;
3、拟无效专利的证书或公告文件;
4、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证据,包括不限于:
(1)与拟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科技文件、公知技术及其他技术资料;
(2)如拟无效专利涉及侵权纠纷的时候,需要提供涉及的产品实物/照片/说明书/其他材料;法院传票;被涉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和时间、投产准备情况等说明;
5、无效宣告授权委托书;
6、专利无效宣告费用。
二、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申请。
三、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收到专利权无效宣告材料后,将会对提交的申请书格式、专利授权情况、专利无效宣告理由等情况先进行形式审查。
四、合议审查
合议审查时通常会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需要说明的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和超出原始公开范围。
五、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理由来请求合议组进行口头审理:当事人一方要求和对方进行当面质证和辩论的、当事人需要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的、当事人需要进行实物演示的、当事人需要其他证人作证的(需之前提交出具过相关证言)。
六、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或专利权部分无效或者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裁定,作出的决定生效后,将会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公告。在审理结束后,任意一方对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不服的,需要在收到相关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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