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有啥区别?公司注销常识
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有啥区别?主要在流程和办事周期上的区别,简易注销主要针对新设立的企业,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办理起来流程更加简单,所需周期要比一般注销公司短很多,简易注销大概20~30个工作日,一般注销大概40~60个工作日。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两者的差别。
一、一般注销
1、一般注销步骤繁琐,材料多
一般公司注销流程:
工商管理局先办理备案 → 刊登 → 税务局申请办理注销 → 财政局申请办理注销 → 工商管理局提交注销材料 →编码注销 → 金融机构注销。
此外,必须梳理企业全部的账簿、凭据、财务报告,提交国税地税表格,假如企业之前的账务没有梳理或是没有做,那么还需要补齐备用。
2、耗时长,次数多
公司注销的时间光是税务注销一般要跑10趟,财政局10趟,工商管理局还要4-5趟,金融机构3-4趟。
全部公司注销步骤出来一般全是5至7个月上下,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5个月上下。假如公司发生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乃至要花一年时间才能注销完成。
二、简易注销公司主要简易在哪些方面?
1.注销程序简化
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而且可以全程网上登记办理。
2.申请材料简化
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等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只需提交《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3.建立容错机制
允许部分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超期申请登记以及承诺书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待异常状态消除或补正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可撤回简易注销公告一次,并可二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未能在公告期结束后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的,可二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取消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登记的限制)。
三、简易注销公司适用所有企业吗?
简易注销并非适用于所有的公司。比如,有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不同地区政策不同,部分地区是可以再次进行简易注销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有以上任一情形的公司都不适用于简易注销。
四、简易注销公告期时间
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可直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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