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转嫁的条件及影响因素
税负转嫁是在经济交易中,经济主体通过抬高商品销售价格或压低商品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嫁给商品购买者或商品供应者,自己少缴税款甚至不缴税款的行为。纳税人进行税负转嫁的目的在于消除或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因为税负转嫁意味着税收负担的最终承担人不完全是纳税人自己,而且还包括背后隐藏的第三者。纳税人在一定程序上充当了机关与直接负税人之间的中介者。
一、税负转嫁的条件
1.商品流通的存在。税负转嫁是在商品交换中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实现的。没有商品交换的存在,就不会有税收负担的转嫁。因此,商品流通是税负转嫁的经济前提。
2.课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弹性。纳税人自己负担部分和转嫁出去部分的比例主要受制于课税商品的相对弹性。需求弹性较大,供给弹性较小,税收将主要由纳税人自己承担;需求弹性较小,供给弹性较大,税收将主要由其他人负担。税负完全转嫁或完全不能转嫁的情形,理论上分析只能是下列四个条件之一:一是需求完全没有弹性,二是需求有充分弹性,三是供给完全没有弹性,四是供给有充分弹性。在第一和第四种情况下,税负可以完全转由购买者负担,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税负可以完全转由购买者负担,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税收将完全由纳税人自己负担。当然,这四种情况出现的机会都很少,因此,较普遍的情况总是在这两个极端之间。
二、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有:1、税种;2、价格;3、供求弹性;4、课税价格。
"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这3个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
价格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或者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中所取得的转化形式。在经济学及营商的过程中,价格是一项以货币为表现形式,为商品、服务及资产所订立的价值数字。在微观经济学之中,资源在需求和供应者之间重新分配的过程中,价格是重要的变数之一。在现代市场经济学中,价格是由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互相影响、平衡产生的;在古典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价格是对商品的内在价值的外在体现。事实上,这两种说法辩证地存在,共同在生产活动中起作用。
需求弹性包括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在经济学中,弹性总是有同样的含义。它是一个因变数的相对变动和一个自变数的相对变动之比。需求价格弹性往往简称为需求弹性。需求价格弹性是指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需求量变动百分比与价格变动百分比的比率。
课税,亦称“征税”。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对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货币或实物的行为。课税,分为多种(商品课税、指定课税、转移课税、推迟课税、流转课税、老务课税),不同的课征标准,课税价格不同。
北京工商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