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司核名与国家局名称重复怎么办?
国家局名称的优势在于不含地域,并且在全国范围内不允许出现重复或者相似的公司名称。例如:企常青财务公司被注册国家局名称后,不再允许注册北京企常青财务公司。一个好听的公司名称对公司来讲非常重要,想到一个心仪的名字,却与国家局名称重复,导致不通过,此时应如何处理呢?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此时,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得到国家局名称企业的授权,否则,只能更改企业名称。而且,在得到授权后,行业词不能一样,即:得到企常青财务公司的授权后,不能注册北京企常青财务公司,但是可以注册:北京企常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得到授权难度较大,可能会涉及到一定费用,因此,企常青建议您更换字号。
企业名称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等内容和文字;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3、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以有限公司为例,例如:北京+企常青+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4、特殊字样: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
5、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上述内容就是“普通公司核名与国家局名称重复怎么办?”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存在疑问,请及时咨询企常青工商财税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