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背书常见错误之书写
承兑汇票背书常见错误之书写
在承兑汇票的背书操作中除了签章容易出现问题以外,最易犯错且不容易察觉的就是书写问题。这里的书写不光包括书写不规范,还涵盖了书写错误或书写内容不合逻辑等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背书书写中会遇到哪些具体情况!
承兑汇票背书常见错误之书写
内容错误:
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错误——银行在受理票据时,原则上要求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尤其是在商业票据贴现时。而单位却按自身主观臆断,随意填写单位简称或者单位在本地的习惯性简称。这些都造成了票据背书不连续。
日期错误:
规定——背书日期为任意记载事项,即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
错误——记载背书日期时,有时会出现不合逻辑的情况。如后手背书人记载的背书日期在前手背书人的背书日期之前,出现明显的逻辑错误,造成背书不连续。
错误举例:后手背书人记载的背书日期在前手背书人的背书日期之前
粘单使用错误:
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错误——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不是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签章,而是粘单上第一记载人的前手在签章,造成票据背书不连续。
骑缝章应与后手背书人一致